惡性腫瘤已經連續30年蟬聯國人10大死因之首,平均每100人有28人死於癌症,很多人都知道防癌險的重要,但是它的理賠爭議也很高。

相較於一般手術,如住院開刀割盲腸,事故認定單純,並且一次住院手術就能痊癒,申請理賠較無爭議。癌症狀況繁多,治療時間漫長,如果是定額給付的險種,爭議產生的機率就會提高。再加上早期與晚近的防癌險保單,保障內容差異大,也是爭議主因。正確認識防癌險,才能獲得保障,以下為買防癌險要知道的10件事。


早期的防癌險,給付項目很陽春。磊山保經業務協理陳綺芬表示,早期防癌險只有住院醫療、住院手術、門診等給付,像是化學與放射醫療,不被認為是手術,如果化療與放療時又不用住院,就無法請領給付。

後來保單給付項目越來越多,有的甚至多達10餘項,除了因治療癌症而發生的住院醫療、住院手術、門診醫療、門診手術、化療、放療、骨髓移植、義乳、義肢、義齒重建手術之外,甚至還有身故保險金、出院療養金、長期住院看護保險金等,只是項目越多,保費也越貴。



防癌險顧名思義是為了保障癌症(惡性腫瘤)風險,但是癌症又可分為兩大類:「低侵襲性癌症」與「其他癌症」。前者包括:皮膚癌、第1期前列腺癌、膀胱乳頭狀癌、甲狀腺微乳頭狀癌、第1期何杰金氏病、慢性淋巴性白血病、原位癌(即零期癌);後者即指低侵襲性癌症以外的癌症。

保單條款會列出「名詞定義」,若條款中所定義的癌症,有包含低侵襲性癌症,保戶日後如果罹患的只是原位癌,也能獲得相關理賠,否則就無法理賠。



割除惡性腫瘤的手術會理賠,但是因為手術而產生的併發症不理賠?肝癌手術會理賠,肝癌引起的腹部積水,卻不理賠?陳綺芬指出,癌症引起的併發症最多,但是最多的理賠爭議也出於此。

保單條款中有一項「保險範圍」,保戶可以檢視是否有明示出下列內容:「經醫院醫師病理檢驗報告診斷第1次罹患癌症,或因此癌症所引起的併發症為直接原因時,本公司依契約約定給付各項保險金」。若有清楚載明上述內容,就不用擔心癌症引起的併發症,無法請領相關理賠。





為了避免帶病投保,所有的醫療險都會設計等待期,防癌險也有。等待期通常從30到90天不等,大多數保單都是設計90天,也就是在保單生效日後90天內,經診斷罹患癌症,或因癌症引起的併發症或身故時,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。

要注意的是,如果保單曾經停效又復效,等待期要從復效日起重新計算90天。還有所謂「診斷罹患癌症日」,是以病理檢驗報告出具的那一天為準,不是檢體採樣日。



早期保單設計的「初次罹癌保險金」,不會按癌症期別給予不同的理賠給付,但是像「低侵襲性癌症」治療費用低、甚至是零,卻與其他期別癌症的初次罹癌保險金相同,拉高保險公司的理賠成本,所以後來保單設計即改為差額給付。

例如「低侵襲性癌症」每單位給付1萬元的初次罹癌保險金;「其他癌症」則每單位給付10萬元,也就是前者只有後者理賠金的1~2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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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防癌險一定要知道的10件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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惡性腫瘤已經連續30年蟬聯國人10大死因之首,平均每100人有28人死於癌症,很多人都知道防癌險的重要,但是它的理賠爭議也很高。

相較於一般手術,如住院開刀割盲腸,事故認定單純,並且一次住院手術就能痊癒,申請理賠較無爭議。癌症狀況繁多,治療時間漫長,如果是定額給付的險種,爭議產生的機率就會提高。再加上早期與晚近的防癌險保單,保障內容差異大,也是爭議主因。正確認識防癌險,才能獲得保障,以下為買防癌險要知道的10件事。


早期的防癌險,給付項目很陽春。磊山保經業務協理陳綺芬表示,早期防癌險只有住院醫療、住院手術、門診等給付,像是化學與放射醫療,不被認為是手術,如果化療與放療時又不用住院,就無法請領給付。

後來保單給付項目越來越多,有的甚至多達10餘項,除了因治療癌症而發生的住院醫療、住院手術、門診醫療、門診手術、化療、放療、骨髓移植、義乳、義肢、義齒重建手術之外,甚至還有身故保險金、出院療養金、長期住院看護保險金等,只是項目越多,保費也越貴。



防癌險顧名思義是為了保障癌症(惡性腫瘤)風險,但是癌症又可分為兩大類:「低侵襲性癌症」與「其他癌症」。前者包括:皮膚癌、第1期前列腺癌、膀胱乳頭狀癌、甲狀腺微乳頭狀癌、第1期何杰金氏病、慢性淋巴性白血病、原位癌(即零期癌);後者即指低侵襲性癌症以外的癌症。

保單條款會列出「名詞定義」,若條款中所定義的癌症,有包含低侵襲性癌症,保戶日後如果罹患的只是原位癌,也能獲得相關理賠,否則就無法理賠。



割除惡性腫瘤的手術會理賠,但是因為手術而產生的併發症不理賠?肝癌手術會理賠,肝癌引起的腹部積水,卻不理賠?陳綺芬指出,癌症引起的併發症最多,但是最多的理賠爭議也出於此。

保單條款中有一項「保險範圍」,保戶可以檢視是否有明示出下列內容:「經醫院醫師病理檢驗報告診斷第1次罹患癌症,或因此癌症所引起的併發症為直接原因時,本公司依契約約定給付各項保險金」。若有清楚載明上述內容,就不用擔心癌症引起的併發症,無法請領相關理賠。





為了避免帶病投保,所有的醫療險都會設計等待期,防癌險也有。等待期通常從30到90天不等,大多數保單都是設計90天,也就是在保單生效日後90天內,經診斷罹患癌症,或因癌症引起的併發症或身故時,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。

要注意的是,如果保單曾經停效又復效,等待期要從復效日起重新計算90天。還有所謂「診斷罹患癌症日」,是以病理檢驗報告出具的那一天為準,不是檢體採樣日。



早期保單設計的「初次罹癌保險金」,不會按癌症期別給予不同的理賠給付,但是像「低侵襲性癌症」治療費用低、甚至是零,卻與其他期別癌症的初次罹癌保險金相同,拉高保險公司的理賠成本,所以後來保單設計即改為差額給付。

例如「低侵襲性癌症」每單位給付1萬元的初次罹癌保險金;「其他癌症」則每單位給付10萬元,也就是前者只有後者理賠金的1~2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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